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通知
关于创建2017-2018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关于创建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428)号)精神,现将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2015-2016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工作总结
(一)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新发展情况。本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在新技术应用、经营服务模式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以及为引领本地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所开展的示范推广活动和取得的成效。
(二)地方政府及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本地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所开展的工作,包括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开展的基础环境建设和宣传引导活动等,取得的经验和成效,遇到的问题、困难及政策建议。
二、开展2017-2018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申报
根据最新修订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见附件1),遴选优秀电子商务企业申报2017-2017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荐的企业数量不超过本地区入选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量的2倍。商务部将对在扶贫、兴边富民、大学生就业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积极考虑。
三、进度安排
(一)总结及申报。2017年5月至6月中旬,各地总结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情况,组织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6月20日前,各地将总结报告、推荐企业名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2)、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申报书提纲见附件3)等材料报商务部。企业申报电子文档通过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传输。
(二)专家评估。2017年7月,商务部租住专家评估,拟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公布名单。2017年8月,商务部发布2017-2018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