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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连续5年提高养老金 社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发布日期:2021-01-07 浏览次数:1173

记者从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十三五”期间,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和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据悉,青岛市连续五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三次上调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至192元。同时,青岛市顶格落实国家、省社保降费率政策,为企业“松绑”“减负”,截至2020年底,共为25.1万户企业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155.4亿元,用真金白银为企业发展赋能添力。

  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制度上解决了养老保险待遇“双轨制”问题。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一缴费基数,统一待遇计发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划拨国有资产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方案,提升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的能力。“十三五”期间,青岛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开展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不断提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在工伤保险方面,建立了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引导企业重视工伤预防工作。在失业保险方面,全面落实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负担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有效减轻失业人员缴费负担。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成效显著。按照“织密网”要求,青岛市人社局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住建等部门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以农民工、个体自由职业者和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通过流程再造,实现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三口合一”一链办理,为就业人员应保尽保提供保障。截至2020年12月底,青岛市基本养老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60.41万人、262.61万人和302.33万人,比“十二五”末分别净增52.82万人、72.81万人和62.58万人。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十三五”期间,连续五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6年至2020年提高幅度依次为7%、6%、5.5%、5.5%、5.42%左右,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十六连涨”。青岛市还三次上调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至192元。全市200多万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在工伤保险方面,青岛市连续五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等三项定期待遇,每年惠及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及相关人员4000余人;逐年提高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2020年达到88万余元,比2015年增长了26万余元,较好地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权益。

  在失业保险方面,青岛市连续五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青岛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七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9元/月,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57元/月。

  “社保扶贫”兜底作用明显

  “十三五”期间,市人社局将“社保扶贫”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积极与扶贫、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动态掌握全市各类贫困人口信息数据,确保社保扶贫一人不漏、精准落实。全市9.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和特困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险扶贫范围,累计投入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补贴资金1569万元,为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4亿元。

  社保降费、减免缓政策精准落地

  “十三五”期间,青岛市顶格落实国家、省社保降费率政策,为企业“松绑”、“减负”。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18%降至16%,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费率由1.5%降至1%,工伤保险单位平均费率由1%降至0.16%,为企业减负204亿元。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青岛市快速精准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截止2020年底,共为25.1万户企业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155.4亿元,用真金白银为企业发展赋能添力。

  全国首创社保待遇领取资格大数据认证模式

  2019年,青岛市在全国率先推行以大数据分析为主导,递延认证为基础,生物识别为辅助,社会化服务兜底的“四位一体”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模式。依托大数据平台,全面整合民政、交通、医疗、公安、银行等多部门数据,全方位分析判断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态,静默认证通过率达到93.9%,全市200余万待遇领取人员实现了“零打扰”认证,方便了广大老年居民,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社会成本。国家人社部将青岛市养老待遇大数据静默认证经验做法在全国社保系统推广。

  电子社保卡融合应用走在全国前列

  2018年3月,青岛市在全国首发集身份凭证、移动支付、经办服务、金融功能等多项功能应用于一体的“互联网+人社”电子社保卡。2018年4月,青岛市获人社部签发的首张全国统一电子社保卡,并被列为全国首批电子社保卡试点城市。2019年,青岛市被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等国家六部委确定为全国首批科技金融应用试点城市。“十三五”末,全市持卡人数达到933万人,签发电子社保卡达到268万张。

  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经办服务体系

  “十三五”期间,青岛市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网办率达98%以上,全市社保185项业务实现“网上办”,60余项业务实现“掌上办”。推进“社银合作”就近办,将社保常规业务、社保卡办理、凭证打印等服务,延伸到合作银行窗口、智能柜台、24小时银行和手机APP。依托海尔卡奥斯平台,探索建立社企直通车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直连一链办。推动胶东经济圈社保一体化发展,实现五市间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不见面”提速办,社保卡“一卡通办”,建立社保待遇领取资格、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异地协查互认,以及社保稽查协同联动机制,使参保单位和群众充分体验到区域协同发展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