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兴伟业集团记账报税 广州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办理条件
发布日期:2020-10-22 浏览次数:1178
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办理的条件是: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
2、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如流产引产或实施计生手术,可不受12周限制。(说明:1.产检分娩或异地流产引产、实施计生手术的必须办理,且办理后费用才可以按规定报销;本地流产引产或实施计生手术的,可不办理,凭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自主选择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男职工配偶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条例》等规定,属于职工,享受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办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