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提质增效迫在眉睫
“维持一审原判,被告赔偿原告320万元。”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下称松下电器)诉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下称金稻公司)、北京丽康富雅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丽康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美容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历经两年时间终于尘埃落地。此外,近年来微信在美国被诉涉嫌侵权、小米手机在印度因专利起纠纷、美国公司在南京状告索尼中国专利侵权等一连串的类似事件,发人深思。
“事实一再证明,当今市场竞争的焦点就是知识产权。对于市场竞争经验不足的许多中国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提质增效迫在眉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表示。
专利纠纷已成常态
商场如战场,专利战正在成为商业竞争领域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两被告公司未经我公司许可,生产、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产品,侵犯了我公司授权公告号为ZL201130151611.3号‘美容器’外观设计专利权。”2015年2月,松下电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此案中被告金稻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实施了制造、销售及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判决两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此案中侵犯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赔偿原告320万元。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高院,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北京市高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企业面对的专利侵权纠纷,不仅有司法案件,也有行政诉讼。5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来自中国的“可折叠手机支架及组件”专利涉嫌侵权发起“337”调查,调查指控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上述产品相关技术侵犯了美国企业的专利权,中国有13家企业被列为被告。而且,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美发起的第11起涉及中国产品专利权的“337”调查案。
“专利是名副其实的市场竞争工具,从这个角度看,谁拥有了质量高、数量多的专利,谁就把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也容易在专利纠纷中占得优势。”李顺德认为,专利数量与质量不足是很多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困境,如果在市场竞争的新趋势面前还不加强专利量和质的积累,很容易错失良机,既难以在一旦遭遇专利纠纷时获胜,也难以在今天的市场竞争中赢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提高质量迫在眉睫
近年来,稳健发展的中国市场,对正在遭遇各种难题的世界经济来说,无异于是一个世外桃源。由此,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吸引着全球资本的眼球,而日益增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也令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因此,加强对中国市场的专利布局,是国外企业的“杀手锏”。
统计数据显示,仅在通信行业,2000年以前,跨国企业在全球的专利申请主要布局于美、日、韩、欧等发达经济体,为中国市场布局而提交的专利申请数量占比不足全球的10%。但2000年以后,在中国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占比呈现逐年递增趋势,特别是2014年至2016年,占比逐年创新高;与此同时,在日、韩、欧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占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只有美国的占比变化趋势较为平缓。这一数据充分表明,近年来,全球企业特别是业界跨国巨头对中国市场的重视程度正迅速提升。
“面对来自国外企业专利布局的压力和专利纠纷增多的风险,以及市场竞争新格局的出现,中国企业提升专利质量、提高专利运用效益已经刻不容缓。”李顺德强调。
事实上,这一工作得到了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陆续出台有关举措,持续开展了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并在地方试点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专利质量是加强专利保护、实施专利交易转化的重要基础,必须置于优先位置抓紧抓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具体将从政策导向、审查授权、专利代理、严格保护、加强运用等多个环节着手,努力推动创新主体创造更多技术含量高、市场效益好的高质量专利,为专利的交易转化奠定基础。
在企业层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等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高质量专利积累方面成为先行者,不仅在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全球企业排行榜上连续多年保持前列,而且在专利保护和运用上迈出了新步伐。华为公司通过与外企的专利交叉许可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专利运营水平。中兴通讯在美国企业发起的“337”调查中,连续取得“八连胜”的好成绩,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树起了新的标杆。但是,中国企业数量庞大,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整体有待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