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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深圳市工业强基工程应用推广资助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7 浏览次数:1866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7年深圳市工业强基工程应用推广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企业开展工业强基工程产品、技术推广应用,主要包含中试,检验、检测、认证,用户体验、培训,专业学术会议和专业期刊信息发布等。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专项资金总额控制,根据年度资金计划和审计结果确定。

  项目资助采取事后资助方式,依据专项审计结果,按照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50%给予财政资助,单个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方式:总额控制、自愿申报、无偿资助、专项审计、社会公示、政府审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属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建设;

  (三)工业强基工程已完成实施方案验收。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向市经贸信息委收文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并接受形式审查——专项审计——市经贸信息委核定资助金额——市财政委复核——社会公示——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市经贸信息委核拨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