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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

发布日期:2017-05-13 浏览次数:2285

2017年股权投资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中小微企业予以股权投资支持。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委,深发〔2016〕9号;

(三)《深圳市财政产业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2015﹞19号;

(四)《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五)《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六)《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2013〕287号。

三、办理方式

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股权投资资金总额控制。

办理方式:单位申请、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股权评估、社会公示、决定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

(二)申请单位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七)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

(八)股东会批准文件,责任股东承诺书原件,责任股东为自然人的,同时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十)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根据情况选择提供)包括:知识产权证明、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级技术水平证明材料;获创业投资有关证明材料(若有则提供)。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3月13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3月14日

(三)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八、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股权投资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请——申请人向市科技创新委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组织股权评估——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投资方案(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达)——申请单位与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订股权投资合同——申请人与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按法定程序办理股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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