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27部门发布多条举措 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再上新台阶
《意见》围绕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开放、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拓展合作渠道网络、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积极探索高水平开放路径、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健全文化贸易合作机制、提升便利化水平等28项具体任务举措,将为对外文化贸易发展注入新动力。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抓好文件落实和政策落地,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再上新台阶,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意见》全文如下:
商务部等27部门
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商服贸发〔2022〕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贸促会、中国外文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为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文化强国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总体要求
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开放
培育文化贸易竞争新优势
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
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拓展合作渠道网络
完善政策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对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外文化贸易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举措及时落地见效。
商务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外交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统计局
港澳办 银保监会 证监会 文物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知识产权局
贸促会 外文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