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要求及内容介绍
发布日期:2021-11-01 浏览次数:1452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专项审计要求
一、专项审计报告必须加盖公章或每页加盖审讫章,同时专项审计报告的附表亦应加盖中介机构审讫章。
二、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审计以下内容:
(一)近一个会计年度深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其分项明细;
2. 技术性收入及其分项明细(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等);
3.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
4.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
(二)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年度分项审计
1.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总费用、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2.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3. 研究开发经费及其分年度分项明细。
三、中介机构应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研发费用情况汇总表中企业填报的“销售收入”、“总收入”及其它指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予以重点复核。
四、申请高新认定的企业应做事项和应准备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
3、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以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及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7、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一般来说,有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审计内容,其主要有以下这些;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
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另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
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上一篇:
企业动迁补偿款是否交税?
下一篇:
什么是价内税?价内税与价外税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