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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转移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日期:2021-07-09 浏览次数:1100
我们在城市上班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要换城市工作的情况,那么,我们在换城市工作的时候,社保要转移吗?
如果换了工作,当地的社保部门会保留你在当地的参保缴费记录。等到返回户籍地参保或者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可向原参保地社保部门申请开具参保凭证,带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个人社保转移需要注意什么?
1、转入年龄限制
社保转入地,对参保人的年龄有限制,通常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超过年龄,便很难转入社保。不过这一政策也要视各地方政策而定,以地方政策为准。
2、五险仅转两险
通常而言,社保转移能转走的部分,其实只包括五险一金中的两险,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和交纳年限。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则是不能进行转移的,只能重新缴纳。
3、养老保险转移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4、医疗保险转移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5、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文章来源:鹏橙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