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发放规定
发布日期:2020-12-07 浏览次数:1212
深圳失业保险金发放规定
1. 失业金领取统一为每月1980元,该标准是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2. 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3. 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 ,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多交多得,但是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如果你的银行不属于上述四大银行的,就需要携带材料到各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分布在各级社保机构服务大厅、各区(街道)政务大厅、社区、大工业区、银行大厅等场所共618台自助终端机上办理失业金领取业务。
1. 申领人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窗口工作人员查验身份,把申领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电脑号录入计算机系统,由计算机系统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2. 窗口工作人员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计算机系统出具《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不予核发决定书》。决定书一式两份,失业人员签字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
3. 社保机构于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银行账上。办理时限:无需审核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即时办理:需审核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
4.不收费,政府承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失业金从次月15号前发放到位。
文章来源:鹏橙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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